学院各专业:
接教务工作部通知,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嘉兴南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嘉南院教字〔2021〕1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嘉兴南湖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国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研究期限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期限:2022年6月-2023年6月。
2.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期限:2022年6月-2023年6月。
3.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期限:2022年6月-2024年6月。
二、学生申报资格
1.嘉兴南湖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2.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不得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得超过8人;
3.项目负责人:四年制2020级学生,五年制2019、2020级学生;
4.项目组成员年级不限,2022年即将毕业的学生除外。
5.项目组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项本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研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及学生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每个项目的校内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本次申报每名教师限指导或参与一项国创项目。
四、项目预期成果、结题验收评审标准(见附件6)
1.申报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否则不予立项。
2.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实行“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以此核算项目指导工作量。
请各项目组认真对照(附件6)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提高项目研究水平。
五、学院推荐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温馨提示:请慎重选择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并保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第十六条规定: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3.创新训练项目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原则上从当年及前一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4.凡在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名称不得与历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名称雷同。
六、申报配额
2022年度学校拟推荐国创项目为20项(按2021年省级指标初定)。本次申报分成两类,实行“推荐+备案”的方式进行。一类是备案项目,另一类是推荐项目。按学校配额学院可申报项目总数为3项,其中备案类项目1项,推荐类项目2项。
七、学院评审与推荐
学院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组织申报、公开评审、推荐工作部署,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将评审、推荐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推荐。
1.备案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评审,按“备案限额”向学校推荐。
2.推荐项目,由学院进行初评遴选,按“推荐限额”择优申报。
八、学校评审与推荐
1.学校首先对学院上报的备案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直接进入“学校拟推荐项目”;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取消其“备案”,其名额不予补充,直接纳入竞争性“推荐”名额。
2.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推荐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并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确定评审的方式,具体评审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学校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九、申报材料
各项目组根据申报要求,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嘉兴南湖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嘉兴南湖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嘉兴南湖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4.信息表:填写附件4“嘉兴南湖学院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信息表”;所属一级学科见附件5。
各项目组将“申报书”、“信息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各1份于2022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建工楼204办公室沈裔翀老师处。
十、工作手册
请所有申报教师、学生认真阅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手册》(见附件7),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工作指南,以及相关管理事项。
附件:
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4.《信息表》
5. 学科分类与代码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 项目预期成果、结题验收评审标准
7. 工作手册
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